【甲】①狼不敢前,眈眈相向。②少时,一狼径去,其一犬坐于前。③久之,目似瞑,意暇甚。④屠暴起,以刀劈狼首,又数刀毙之。⑤方欲行,转视积薪后,一狼洞其中,意将隧入以攻其后也。⑥身以半入,止露尻尾。⑦屠自后断其股,亦毙之。⑧乃悟前狼假寐,盖以诱敌。⑨狼亦黠矣,而顷刻两毙,禽兽之变诈几何哉?止增笑耳。
【乙】有富室偶得二小狼,与家犬杂畜,亦与犬相安。稍长,亦颇驯,竟忘其为狼。一日,主人昼寝厅事,闻群犬呜呜作怒声,惊起周视,无一人。再就枕将寐,犬又如前。乃伪睡以俟,则二狼伺其未觉,将啮其喉,犬阻之不使前也。乃杀之而取其革。此事从侄虞惇言狼子野心信不诬哉!然野心不过遁逸耳;阳为亲昵,而阴怀不测,更不止于野心矣。兽不足道,此人何取而自贻患耶!
能够概括文章中心的语句是第句。
翻译:。
此 事 从 侄 虞 惇 言 狼 子 野 心 信 不 诬 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