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波洛克
材料二:执行法律的人必须不顾到一些个人,而是把所有的人都看作平等,对每一个人的权利都一样地加以护卫,也不蔑视穷者。
﹣﹣(荷兰)斯宾诺莎
【分析】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一条基本原则。在法治社会里,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任何人没有超越法律的特权;每个公民都平等的受到法律的保护,平等的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任何人不论职务高低,功劳大小,只要触犯国家法律,都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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