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法典正文共有 282条,刻在一块巨大的石柱上。它规定:拐带奴隶、帮助奴隶逃跑或窝藏奴隶者,都要被处以死刑。奴隶打自由民的嘴巴或不承认自己的主人,要被处以割耳之刑。
材料二:公元前 450年左右,罗马通过了一部法律文献,涉及诉讼、程序、所有权和债务权、宗教法等内容。其中的债务法规定:债权人有权拘禁不能按期还债的债务人。甚至可以给他戴上脚镣,卖到国外或杀死他……使量刑定罪有了文字依据,在一定程度上遏制贵族对法律的曲解和滥用。
材料三:《查士丁尼法典》的序言中说:皇帝的威严、光荣不但依靠兵器,而且须用法律来巩固。这样,无论在战时或平时,总是可以将国家治理得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