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匈奴民族最后一代雄主赫连勃勃建立的“夏”,“义熙三年(义熙,东晋安帝司马德宗的第四个年号,407年),僭称天王、大单于,赦其境内,建元曰龙昇(年号),署置百官。自以匈奴夏后氏之苗裔也,国称大夏。”赫连勃勃以《史记》中对于当时天下各族皆炎黄与三代之后的“拟制”为依据,把自己的统治附在“匈奴乃夏族后裔”上,“夷狄一方,用夏变夷”策略得到初步展现。
——摘编自《晋书》《十六国春秋》
材料二 抗日战争的胜利是民族觉醒的伟大胜利。正如毛泽东同志所说:“这个战争促进中国人民的觉悟和团结的程度,是近百年来中国人民的一切伟大的斗争没有一次比得上的。”日本军国主义的铁蹄把中华民族推向了亡国灭种的绝地,存亡绝续的险境,让中国人民猛然间惊醒起来,痛切地意识到必须尽快结束“一盘散沙”局面,团结一致、共赴国难。抗击侵略、救亡图存迅速成为中国各党派、各民族、各阶级、各阶层、各团体以及海外华侨华人的共同意志。中华民族弘扬“兄弟阅于墙外御其侮”的优良传统,亿万中华儿女万众一心、筑起坚不可摧的血肉长城,以伤亡3500万军民的巨大牺牲,成就了“战争史上的奇观,中华民族的壮举,惊天动地的伟业”。抗日战争是中华民族“沉睡雄狮”的惊天怒吼,充分体现出民族大团结的伟力。
——摘编自王秀鑫、郭德宏主编《中华民族的抗日战争(1931—1945年)》
材料三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全国各族人民共同缔造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民族区域自治是中国共产党运用马克思列宁主义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是国家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
民族区域自治是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实行民族区域自治,体现了国家充分尊重和保障各少数民族管理本民族内部事务权利的精神,体现了国家坚持实行各民族平等、团结和共同繁荣的原则。
——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