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应有之义。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
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首要任务就是在法治轨道上有序地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全过程人民民主不仅强调立法过程的人民民主,也强调执法、司法、守法过程的人民民主;不仅通过民主程序将人民的意志上升为国家法律,更要通过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全体人民的参与,将国家法律所凝聚的人民意志落到实处。
“全过程”的特征表现在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法律监督、法宣传等一系列法治活动中。在这些活动过程中,应当始终贯彻“人民民主”的价值理念,使其有效地发挥作用要坚持不断创新人民参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法治。
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首要任务就是在法治轨道上有序地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
结合材料,运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知识,谈谈对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