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春秋时期,铁农具和牛耕的使用和推广,大量土地被开垦并成为“私田”,“私田”的主人不向国家交税,甚至有人化“公田”为“私田”,国家的财税收入不足……公元前538年鲁国的郑子产提出了“作丘赋”。内容为:领主按丘征发军赋,丘内新垦土田愈多,分摊军赋愈轻。
——《中国古代经济史》
材料二
题31表北宋真宗天禧末年至仁宗皇祐初商税情况
货币收 入总额 | 商税收入 | 商税增 长指数 | 百分比(%) | |
宋真宗天禧末 (1021年) | 2635万贯 | 1204万贯 | 301 | 45.5 |
宋仁宗庆历中(1041—1048年) | 3873万贯 | 1975万贯 | 493 | 50.6 |
宋仁宗黄佑初 (1049年) | 3900万贯 | 2200万贯 | 550 | 56.4 |
——摘编自漆侠《宋代经济史(下)》
材料三 乾隆十八年(1753年),清政府的财政收入以地课和盐铁等专卖收入为主,并不计较海关征收的“区区税银”,仅把开海贸易作为天朝“怀柔远人”的一种恩赐,所以关课正额定得比较低。1757年,乾隆帝将西洋各国与中国的贸易仅限定于广州一口,由粤海关负责广州的对外贸易和征收进出口关税。
——摘编自蔡晓龙《对近代第一个海关税则的一点新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