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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中国古代婚姻制度由来已久。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西周时期,婚姻制度已经非常完善。周公制礼便将一夫一妻多妾的嫡庶体制制度化,强调身 份的重要性,正如《礼记 · 内则》所说“聘则为妻,奔则为妾”,聘娶婚被看成婚姻的唯一合法程序。 聘娶婚,要经过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和亲迎“六礼”完成,其基本精神就是明媒正娶,“父母 之命”“媒妁之言”是婚姻缔结的前提。《礼记 · 昏义》记载:“昏礼者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下 以继后世。”婚姻并非仅是男女个人之事,而是事关宗族延续繁衍的大事,正如《左传 ·信公二十 三年》所说:“男女同姓,其生不蕃”,西周初将“同姓不婚”定为宗法伦理。


    ——摘编自杨茂义《宗法制与春秋婚姻礼制》

    材料二:汉代统治者重视儒家思想的教化和礼的调整作用,注重引礼入法。汉代不仅遵循一夫一妻 制度,还强调和倡导女子从一而终。其中,汉代的“三纲五常”是伦理道德准则,也是立法的最高 原则,其中“夫为妻纲”为婚姻关系中夫妻双方的地位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妻子必须遵循丈夫的想 法和决定,以丈夫为尊。在结婚要件中,汉代遵循“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和“六礼”;汉朝从人性出 发,认为男女年龄太小做父母是不理性的,鼓励晚婚。

    ——摘编自《汉代婚姻制度》

    材料三:明代的婚姻制度沿用唐宋旧律,如凭媒而立、家长主婚、写立婚书或者收受聘礼。在结婚年 龄上,《大明令 ·户令》明确规定:“凡男女婚姻,各有其时”,明太祖三年定制:“凡男年十六,女年 十四以上,并听婚娶。”即男女结婚必须达到法定年龄,并且禁止“娃娃亲”。《大明律 ·户律》规 定:“若许嫁女已报婚书及有私约而悔者,笞五十。”

    —— 摘编自《浅谈中国古代的婚姻制度》

    1. (1) 根据材料一、二,指出汉代婚姻制度与西周婚姻制度的异同。
    2. (2) 根据材料三,概括明清时期婚姻制度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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