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传统礼俗文化中,“野”往往被视为粗俗无礼,为君子所不齿。然而在中国文学的观念中,“野”却经常被视为 ① 。久在世俗礼仪之中的士大夫们体会到的是“复得返自然”的感觉 , 体会到的是山花野草、田园村寨的野情野趣,体会到的是人性的本真和生命力的充盈。他们从中看到了人之本性、文之自然和美之本色。
“野”是人类原始阶段真实的生活场所和自然本性,是 ② 。回到“野”的状态,就是回到心灵的故乡,回到心灵安顿之所。陶渊明的一方田园可谓“野”性十足:“荆扉”“柴门”“草庐”,怪不得有人称陶诗为“田家语”。但在陶渊明看来,这是一方放飞心灵的田园。法国人类学家列维-斯特劳斯说:“正如植物有‘野生’和‘园植’两大类一样,思维方式也可分为‘野性的’和‘文明的’两大类。”我们认为,文学创作也可以分为两大类:野性的和文明的,或者说天生的和人工的。陶渊明的诗文就是生长在 ③ , 自由生长,天然的芳香沁人心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