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内蒙古自治区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促进条例(草案)》公开听取意见的公告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对《内蒙古自治区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促进条例(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拟于2023年5月进行再次审议。现将条例(草案)及说明全文公布,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请将修改意见和建议于2023年4月30日前反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斤 2023年3月31日 |
①我国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维护国家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
②法制工作委员会在人大常委会领导下,研究和审议有关议案
③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行使国家立法权
④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必须坚定不移地维护国家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