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2022年3月5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召开。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代表国务院,向大会报告政府工作。
材料二:2022年3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在圆满完成各项工作后,在人民大会堂闭幕。大会审议批准政府工作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等,大会通过关于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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