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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2023高三上·岳阳月考)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有学者依国际法的主客两分视角,将春秋时期的朝聘、会盟等盛行于国君间的礼节与国际法对应起来。下表为《春秋》所见四类会盟活动统计简表。

     鲁君年数

     

    类别次数

    隐公

    桓公

    庄公

    悯公

    僖公

    文公

    宣公

    成公

    襄公

    昭公

    定公

    哀公

    总计

    11

    18

    32

    2

    33

    18

    18

    18

    31

    32

    15

    27

    255

    王臣与会

    (天子与诸侯)

           

    6

    1

    1

    1

    1

    3

    1

    1

    15

    诸侯与诸侯

    8

    8

    4

    1

    12

    4

    8

    3

    6

    4

    5

    3

    66

    诸侯与卿大夫

    2

    4

    3

    1

    5

    8

    3

    15

    14

    6

    5

    5

    71

    卿大夫与卿大夫

    1

         

    3

    1

    3

    4

    10

    5

    3

    9

    39

    总计

    11

    12

    7

    2

    26

    14

    15

    23

    31

    18

    14

    18

    191

    ——摘编自翟淑君《春秋时期的会盟问题研究》等

    (注:《春秋》采用鲁国纪年,其记事起于鲁隐公元年即公元前722年,迄于鲁哀公14年即公元前481年。)

    材料二:新中国成立70年来,中国国际法学者创造性地运用现代国际法,在诸多重大国际法问题的理论与实践上,作出了非常有价值的贡献。

    70年来,国际关系中发生了许多重大事件。中国国际法学者撰写了相关的论著进行国际法评析,如中东战争、1991年海湾战争、1995年世贸组织的成立、2001年“9·11事件”与阿富汗战争、《巴黎协定》开启的全球新的应对气候变化进程等;此外,中国国际法学界还关注了一些重大的理论与现实问题,如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中印边界问题、美国的“台湾关系法”、美国对台湾出售武器问题、中日钓鱼岛主权争端事件、G20杭州峰会等。空间法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逐渐发展起来的,中国国际法学者及时予以了关注。国际环境法、国际组织法、国际人权法、国际刑法等不但成为了现代国际法的新分支,而且也是中国国际法学者研究的重要领域。

    ——摘编自杨泽伟《新中国国际法学70年》

    1. (1) 根据材料一(表4)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春秋时期会盟的特点并分析原因。
    2. (2) 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新中国成立以来国际法研究的主要特点,例举新中国对国际法理论和实践上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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