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23高二下·肥西期末)
由于香港社会对于没有本地全面执业资格的海外律师能否参与国家安全案件、该等情形下香港国安法如何适用等问题产生了重大分歧。国务院应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向中央人民政府提交的有关报告,提交《国务院关于提请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有关条款的议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了该议案,表决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第十四条和第四十七条的解释。由此可得出的正确结论是( )
①我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香港国安法的解释权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
②我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香港特别行政区没有制定地方性法律的权力
③在落实香港国安法问题上,中央绝对主权和香港相对主权是有机统一的
④全国人大常委会释法全过程表明,香港特别行政区高度自治权源于中央授权
A . ①③
B . ①④
C . ②③
D . ②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