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历史发展脉络来看,官学下移是推进先秦儒家君子观念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私学并没有完全把弃官学的教育理念、目的和方式,二者紧密相关,“君子”是联结二者关系的一个重要概念。
这里所谓的官学,是指周王朝以法律形式颁布的教育制度。官学受教育的对象主体是贵族子弟,也包含平民百姓。官学主要以《诗》《书《礼乐》为教授内容。官学的教授内容与孔子开副的私学之教并非没有关联,孔子传授七十二子之徒“礼乐之教”,都说明私学和官学的共通性。官学的目的并非单纯的普及教育,更重要的是“选士”。“三年则大比,考其德行、道艺,而兴贤者、能者。"(《周礼》)"选士”制度促进了人才培养,为周王朝的行政体系提供了人才保障,同时也促进了民间“兴贤""兴能”良好风气的形成。但官学随着周室的东迁而逐渐没落,春秋时期官学已经严重失能。
至孔子时代,官学失能现象愈演愈烈,《左传·昭公十七年》记载:“孔子曰:‘吾闻之,天子失官,学在四夷。’"而私学的兴起延续了官学职能,先秦儒家君子观念正是在这一局势下,经由孔子的大力推动得以发展的。孔子大力提倡私学,主张君子“文”“质”兼备,这一理念深刻影响了中华君子文化。不过,应该注意到,孔子的教育思想,特别是有关“君子”的培养理念,与周朝的官学有着紧密的传承关系。
首先,从培养目的来看,官学道求的“德行”“道艺”与孔子提倡的“文质彬彬,然后君子”相一致。官学本身是"兴贤"之举,是为了选拔出周王朝的行政人员,所以对德行和道艺有明确要求,这从传授者必须是"里中之老有道德者”的师资要求上就能看到。重“道艺、孝悌、仁义"在官学失能后并没有彻底消失,儒家将其延续下来并使之成为自身学说的核心。孔门对德行的重视毋庸置疑,对“道艺”的重视在孔门七十二子行述中皆有体现。后世往往将“君子”视为抽象的道德概念,实则与先秦儒家理念不甚相符。
其次,从教学内容来看,官学主张"顺先王《诗》《书》《礼》《乐》以造士"和"孔子以《诗》《书》《礼》乐》教"(《史记·孔子世家》)相一致。《诗》学、《礼》学具有积极的社会作用,政治活动中的宴会饮酒、朝聘祭祀、诸侯盟会无不渗透着《诗》《礼》精神。
再次,从"兴贤"职能来看,官学通过"大比"之制,选贤举能使俊杰之士进入行政系统,为国家治理提供人才保障。官学下移后,士人的入仕往往借助师长的荐举得以完成,如在孔门,孔子“使漆雕开仕"(《论语·公冶长》)等。这些通过师长举荐的士人,需要得到来自师长对其"德行与"道艺"的肯定。战国时代儒家对弟子"穗行""道艺"要求更加严苛要求弟子言必称州“不悖师说",否则绝无入仕之可能。
总之,周制官学注重“德行”"道艺"的培养,在周室衰微、官学下移后,这一理念并没有消失,孔子开创的私学继承了官学的核心理念。先泰儒家主张“文质彬彬,然后君子”,并非一味凸显作为道德楷模、人格典范的君子,而是集"德行"与"道艺"于一体的贤士。
(摘编自马爱菊《官学下移与君子“文质彬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