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要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
自此,各地围绕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开展了一系列有益探索。下图为浙江义乌等地结合当地实际总结提炼的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做法及成效。
中共二十大提出“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为此,各地还将继续稳慎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的有效实现形式,为乡村振兴提供强劲动力。
结合材料,运用《经济与社会》知识,分析说明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如何助力乡村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