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雅俗互动是推动审美意识变迁的基本动力之一。雅俗关系贯串于生活境界、宗教境界和审美境界之中。在审美趣味的发展历程中,俗是审美趣味发展的源泉,由俗而雅,由雅俗互动而创新,文学艺术的雅俗包括题材的雅俗和体裁的雅俗等,并体现在趣味和艺术样式中。成功的作品其雅俗无关优劣,更无关成败,而是互补共存,共同体现出全社会的审美趣味,并且积极互动,共同推进了审美趣味的发展。
雅俗观念在中国有着一定的变化和差异,自古就有雅俗区别。最初曾以王室官方趣味为雅,民间趣味为俗,后来又常常以文人趣味为雅,以普通民众为俗,逐步演变为雅谓上层和精英趣味,俗谓底层和平民趣味。雅俗审美趣味的差异,关乎地域和社会阶层,在先秦就很注意区别,例如先王之乐与郑卫之音的区别。
我们在与雅相对举讨论俗的时候,俗主要指通俗,是作为积极意义的俗,而排除作为贬义的俗。通常所谓避俗、脱俗,乃是脱庸俗,但通俗依然是市井、世俗的体现。俗的东西常常接近日常生活,往往是民间的,大众的,率性而为,自然纯真,纵情任达,不矫揉做作。徐渭说:“语人要紧处,不可着一毫脂粉,越俗越家常,”俗也常常不拘成法,乃至可以惊世骇俗。俗的内容更侧重于感性,更易于感发情意,震撼心灵。冯梦龙《古今小说序》云:“虽日诵(孝经》《论语》,其感人未必如是之捷而深也。嘻!不通俗而能之乎?”雅常常表现为质朴与精细,表现出正统、规范、清高。历代统治阶层以儒家正统思想为雅正,要求符合儒家的礼乐思想,两汉有所谓教化之雅正,以造就超凡即圣的人格。在文人隐士那里,雅常常超凡脱俗,不同于世俗。在艺术创造中,雅中体现了艺术家的自觉加工。求雅对于特定艺术形式的规范精致,境界的提升非常重要。盛唐诗歌的雅正,体现了兴趣、气象与法度的有机统一。但雅多有因袭,受制于程式,对雅的理解,常常需要知识的储备,造成受众的小众化,以区别于俗。
滕固在《古代乐教闲微》说:“雅乐有不可存之理,郑卫之音,有不可废之理。”随着明清市民阶层的兴起,雅俗关系呈现出以俗为雅,超越雅俗对立的趋势,王世贞《艺苑卮言》云:“《孔雀东南飞》质而不俚,乱而能整,叙事如画,叙情若诉,长篇之圣也。”民歌《孔雀东南飞》“质而不俚”,故能雅。通俗小说中也是俗中有雅的。
朱自清说:“‘雅俗共赏'虽然是以雅化的标准为主, ‘共赏'者却以俗人为主。固然,这在推方得降低一些,在俗方也得提高一些,要“俗不伤雅'才成:推方看来太俗,以至于“俗不可耐”的,是不能“共赏'的。”他虽然有正统的崇雅立场,但是也在倡导雅俗共赏,在求雅中沟通俗。为了强化艺术表现的效果,实现雅俗共赏的目标,艺术家常常力求化雅为俗,化雅入俗,雅俗交融。
(摘编自朱志荣《论中国古代审美意识变迁的动因》)
材料二:
谢冕(北京大学教授):通俗文化也有很健康、很原始、能够释放生命力的东西,但是我们今天很大程度上将它完全等同于娱乐化,并且滑向低俗,恶俗的方向。这是因为总有些人打着“贴近大众”的旗号搞低俗甚至恶俗的东西,获得市场效益,而有了关注就有了经济效益,好像也有了群众基础,其实这是一种不良导向。可悲的是,有些创作者甚至把传统文化,比如国学,也进行简单化、娱乐化处理,美其名曰通过普及掀起“国学热”,其实是把它当做一个新的收视增长点去经营,但不是什么文化都能作“娱乐化”处理的。
肖鹰(清华大学教授):通俗文化的主导价值取向是消费和娱乐,不过在更广泛的社会文化活动中,它还应该表达出普通大众日常生活中的情态、情绪和情趣,但是,它的基本价值内涵依旧是一种人文精神的贯彻,应当表达关爱、同情、尊重、正义。现在,一些作品实际上放弃了对健康、宽容的坚守,在单向追求消费价值和娱乐效果的生产和传播中,无底线地追求低俗甚至畸形的趣味,把“变态”作为“常态”来表现。
谢冕:优秀文化作品有共通的东西,对通俗文化和高雅文化不能以艺术形式来分类,两者有很多可以互相学习、互相汲取的地方,重要的是,都应该关乎人文精神。
肖鹰:在健康的文化环境中,通俗文化与高雅文化是互相冲突存在着的,这种冲突的建设意义在于:一方面通俗文化能促进高雅文化的创新,使高雅艺术更具生活性和现实感;另一方面,高雅文化的张力也能制约、规范通俗文化,避免它把其保守、颓废、低俗、消极的一面张扬到极致。相应的,两种文化内部的下滑也会相互造成不良影响。我们没能建立起高雅文化和通俗文化良性互动的环境,是造成它们互相敌对的根源。
中国的文化在整体上还处于一种单向的以经济效益和宣传效益为目标的创造。这就需要政府文化管理部门作出相对的调整,给高雅文化应有的发展和表达空间,制约文化的低俗发展。
(摘编自李春利(文化:“雅”与“俗”要良性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