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2023年3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决定》,自2023年3月15日起施行。立法法修改过程中,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多次以座谈会的形式听取中央有关部门、专家学者等的意见和建议,并将修正草案印发给基层立法联系点、部分高等院校和研究机构等征求意见,全国人大常委会两次审议后,先后两次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
材料一中,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了权。
材料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摘录)
第三条:立法应当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保障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 第四条:立法应当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改革开放,贯彻新发展理念,保障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
第五条:立法应当符合宪法的规定、原则和精神,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从国家整体利益出发,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 | 第六条:立法应当坚持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尊重和保障人权,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
第八条:立法应当倡导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 第九条:立法应当适应改革需要,坚持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和在改革中完善法治相统一,引导、推动、规范、保障相关改革,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 |
运用所学知识,结合上述材料,请你说明为什么“立良法,利善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