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的具有根本大法性质的文件和相关的法律文件,从法律上确认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共同纲领》分为七章六十条,对新中国的国家性质、基本任务、公民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新中国各个方面的基本政策作了规定。从这些规定看,这个文件起了新中国的临时宪法的作用。
——摘编自白钢《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确立》
材料二:( 1954年确立的)这一制度能够在中国成为适宜的政治制度,是因为它体现了国家由人民当家作主的本质要求,便利人民群众经常通过这样的政治组织参加国家管理,行使自己的权力,从而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中国人民正是用这样的根本政治制度来保证国家沿着社会主义的道路前进。
——摘编自《中国共产党的九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