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哪里来
高士其
一
我们姓菌的这一族,多少总不能和植物脱离关系吧。植物是有地方性的。这也是为着气候的不齐。热带的树木,移植到寒带去,多活不成。你们一见了芭蕉、椰子之面,就知道是从南方来的。荔枝、龙眼的籍贯是广东与福建,谁也不否认。我菌儿却是“地球通”,不论是地球上哪一个角落里,只要有一些水汽和“有机物”,我都能生存。
二
我本是一个“流浪者”。要用不同的途径到人类的肚肠里去。人类的肚肠,是我的天堂。在那儿,没有干焦冻饿的恐慌,那儿只有吃不尽的食粮。然而事情往往不如意料的美满,这也只好怪我自己太不识相了,不安分守己,饱暖之后,又肆意捣毁人家肚肠的墙壁,于是乱子就闯大了。那个人的肚子,觉着一阵阵的痛,就要吞服了蓖麻油之类的泻药,或用灌肠的手段,不是油滑,便是稀散,使我立足不定,这么一泻,就泻出肛门之外了。
其实,不但人类的肚子是我的大菜馆,人身上哪一块不干净,哪一块有裂痕伤口,哪一块便是我的酒楼茶店。一切生物的身体,不论是热血或冷血,也是我求食借宿的地方。只要环境不太干,不太热,我都可以生存下去。热到了60℃以上,我就渐渐没有生气,一到了100℃的沸点,我就没有生望了。我最喜欢的是暖血动物的体温,那是在37℃左右罢。
热带的区域,既潮湿,又温暖,所以我在那里最惬意,最恰当。因此又有人认为我的籍贯,大约是在热带罢。
三
有一位欧洲的科学家站起来说,说是我应属于荷兰籍。说这话的人的意见以为,在17世纪以前,人类始终没有看见过我,而后来发现我的地方,却在荷兰国,德尔夫市政府的一位看门老头子的家里。
这事情是发生于公元1675年。这位看门先生是制显微镜的能手。他所制的显微镜,都是单用一片镜头磨成,并不像现代的复式显微镜那么笨重而复杂,而他那些镜头的放大力,却也不弱于现代科学家所用的。我是亲尝过这些镜头的滋味,所以知道得很清楚。
这老头儿,在空闲的时候,便找些小东西,如蚊子的眼睛、苍蝇的脑袋、臭虫的刺、跳蚤的脚、植物的种子,乃至于自己身上的皮屑之类,放在镜头下聚精会神地细看,那时我也夹杂在里面,有好几次都险些被他看出来了。
有一天,是雨天吧,我就在一小滴雨水里面游泳,谁想到这一滴雨水,就被他寻去放在显微镜下看了。他看见了我在水中活动的影子,就惊奇起来,以为我是从天而降的小动物,他看了又看,疯狂似的。
又有一次,他异想天开,把自己的齿垢刮下一点点来细看,这一看非同小可,我的原形都现于他的眼前了。原来我时时都伏在那齿缝里面,想分吃一点儿“入口货”。这一次是我的大不幸,竟被他捉住了,使我族几千万年以来的秘密,一朝泄露于人间。我在显微镜底下,东跳西奔,没处藏身,他眼也看红了,我身也疲乏了,一层大大厚厚的水晶上,映出他那灼灼如火如电的目光,着实可怕。后来他还将我画影图形,写了一封长长的信,报告给伦敦“英国皇家学会”,不久消息就传遍了全欧洲,所以至今欧洲的人,还以为我是荷兰籍者。这是错以为发现我的地点就是我的发祥地。
四
老实说,我就是这边住住,那边逛逛,飘飘然而来,渺渺然而去,到处是家,行踪无定,因此籍贯实在有些决定不了。
——节选自《菌儿自传》
①
②
③
④
人们认为“我”可能来自 ,可能属于 ,其实都不对,通过文中的“我”的一些外号“”和“”,还有最后一自然段可以得出结论:。
我本是一个“流浪者”:这句话运用的说明方法是 ,这样写的好处:。
热到了60℃以上,我就渐渐没有生气,一到了100℃的沸点,我就没有生望了。我最喜欢的是暖血动物的体温,那是37℃左右罢。这句话运用的说明方法是 。这样写的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