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院作为一种人类住屋的模式,甚为简约:宅之地界,多为方形或长方形,由房屋占据;中间镂空,于天敞开。早在大约公元前500年之前,中国人与地中海沿岸的聪颖民族已住在十分讲究且精美的合院中了。
住屋与浮生是一对永久的矛盾。人的心灵深处总有浮生之愿望,对基督徒而言,浮生的终极即是在天堂自由自在之永生,于是圣保罗将凡人之屋颇为看淡:“我们深知,如果我们在人间凡世之居所化解于土,我们仍拥有一间并非用手而筑,而是悬浮于天堂中的上帝之屋。”彻底的浮生必须做到“无家可归”,以便过一种自由自在的游牧生活。如此浪漫化的浪迹人生,哪怕是隐士或苦行僧亦做不到。佛家不视天堂为终极,佛陀也不是完全无家可言,遮风蔽雨仍有必要,于是才有简约的棚屋或岩洞。当造屋成为一门艺术之时,浮生与住屋间的矛盾被人巧妙协调成为天地之屋,于是合院的形制就出现了。
合院之屋不约而同地出现在古希腊、古罗马与中国并不足为奇。不同的是中国人将自己的王城都市也建成宏大的合院,相当于把完美的环宇世界搬临人间,而古代希腊以及后来的古罗马都利用他们的合院去追求一条“天地之轴”。
罗马的万神庙是采用混凝土穹顶的网格结构,随着圆顶形状令网格尺度逐渐收缩而趋向通天的圆孔即“天眼”,时至今日,每当基督圣灵降临之节日,一束束鲜红的玫瑰花瓣仍从万神庙的“天眼”倾泻而下,如同圣灵显灵。古罗马合院中的中庭,狭窄而趋向上天,这在本质上与万神庙的通天圆孔如出一辙。
而在中国,天充其量不过是一个影像模糊的天帝,当然四季轮换及日月之历等一成不交的宇宙万律仍在“天”控之下。于是无论在王城,还是在民宅之内,“上天”就成形于宽阔的合院之上的天空。天律于是通过合院上空界定的一片上天而传递至人间。中国人的“上天”不是一个可以识别的神,而是一种道义宇宙的秩序。在中国人看来,“天”决非不食人间烟火。上天,即是自然之律,自然而然地要求人做到仁与义。3000年来中国合院之形制并未发生任何更变,一个20世纪初的北京四合院与凤雏西周合院几乎如出一辙,大概中国人数千年来津津乐道于合院之内的人情世故,而无暇过多地仰望苍天而退思浮生。
(摘编白阮听《合院深处的中西居住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