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2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自2022年6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首部专门保护湿地的法律。吉林省政府秉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持续加大对生态环境保护的投入,坚决打好蓝天、碧水、青山、黑土地、草原湿地“五大保卫战”,全面提升生态治理能力,走出具有吉林特色的绿色发展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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