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23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
第四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负责实施家庭教育。国家和社会为家庭教育提供指导、支持和服务。国家工作人员应当带头树立良好家风,履行家庭教育责任。
①法律是由国家制定的
②国家建立了完备的法律制度
③未成年人自我约束意识增强
④法律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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