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某于2016年1月至某保险公司工作,双方之间签订的最后一份劳动合同履行日期为2020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约定房某担任战略部高级经理一职。2022年10 月,保险公司对其组织架构进行调整,决定撤销战略部,房某所任职的岗位因此被取消。 双方就变更劳动合同等事宜展开了近两个月的协商,未果。2022年12月31日,保险公司以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双方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协商达成一致,向房某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回答:
微信扫码预览、分享更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