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马朗,字伯达,河内温人也。九岁,人有道其父字者,朗曰:“慢人亲者,不敬其亲者也。”客谢之。十二,试经为童子郎 , 监试者以其身体壮大,疑朗匿年,劾问。朗曰:“朗之内外,累世长大,朗虽稚弱无仰高之风损年以求早成非志所为也。”监试者异之。
后关东兵起,故冀州刺史李邵家居野王,近山险,欲徙居温。朗谓邵曰:“唇齿之喻,岂唯虞、虢?温与野王即是也;今年去彼而居此,是为避朝亡之期耳。且君,国人之望也,今寇来至而先徙,带山之县必骇,是摇动民之心而开奸宄之原也,窃为郡内忧之。”邵不从。边山之民果乱,徙徒,或为寇抄。
是时董率迁天子都长安,卓因留洛阳。朗父防为治书御史,当徙西,以四方云扰,乃遣朗将家属还本县。
朗知卓必亡,恐见留,即散财物以赂遗卓用事者,求归乡里。到谓父老曰:“董卓悖逆,为天下所仇,此忠臣义士奋发之时也。郡与京都境壤相接,洛东有成皋,北界大河,天下兴义兵者若未得进,其势必停于此。此乃四分五裂战争之地,难以自安,不如及道路尚通,举宗东黎阳。黎阳有营兵,赵威孙乡里旧婚,为监管谒者,统兵马,足以为主。若后有变,徐复观望未晚也。”父老恋旧,莫有从者,惟同县赵咨 , 将家属俱与朗往焉。后数月,关东诸州郡起兵,众数十万,皆集荥阳及河内。诸将不能相一,纵兵抄掠,民人死者且半。久之,关东兵散,太祖与吕布相持于濮阳,朗乃将家还温。时岁大饥,人相食,朗收恤宗族,教训诸弟,不为衰世解业。建安二十二年,遇痰卒,时年四十七。
(选自《三国志·司马朗传》,有删改
[注]①宄:坏人。②抄:掠夺。③宗:宗室。
朗虽稚A弱B无仰C高之风D损年E以求早成F非志G所为也
①朗知卓必亡,恐见留,即散财物以赂遗卓用事者,求归乡里。
②父老恋旧,莫有从者,惟同县赵咨,将家属俱与朗往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