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1648年,历史上被称为“三十年战争”的欧洲大混战结束,交战双方在威斯特伐利亚的两个相邻城市明斯特和奥斯纳布吕克进行谈判。10月,双方签署了《奥斯纳布吕克和约》和《明斯特和约》,统称为《威斯特伐利亚和约》。和约承认了新教同盟等战胜一方实际占领的土地,如法国对阿尔萨斯和洛林等地的占领;重申“教随国定”原则;认可德意志各邦在内政和外交方面的自主权,以及瑞士与荷兰共和国的独立。此后,神圣罗马帝国进一步分崩离析,德意志更加四分五裂,以往神圣罗马帝国一国独大的局面不复存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均势局面。就国际法而言,这次交战双方的谈判是在没有教会主导的前提下进行的,确立了国际关系中的国家领土、主权与独立原则,开创了用国际会议和通过谈判达成协议的方式解决国际争端、结束国际战争的先例。
——摘编自人民教育出版社《选择性必修一:国家制度与社会治理教师教学用书》
阅读材料,简析威斯特伐利亚体系对国际关系和国际法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