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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2023九上·合肥月考) 教育是国之大计,党之大计。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国教育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 

    ​“数”说教育这十年

    教育服务能力显著增强

    中高职学校十年累积培养毕业生7900多万人,高等学校十年累计培养了高素质专业人才7700多万人,形成了布局清晰,层次合理的高校科技创新体系,取得了一批标志性的重大科技成果。

    教育普及水平实现历史性跨越

    各级教育普及程度达到或超过中高收入国家平均水平:全国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人口超过2.18亿。

    教育公平取得新成效

    全国2895个县全部实现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十年累积资助学生近13亿人次,确保“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辍学”。

    教育条件保障达到新水平

    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占GDP的比例,连续十年保持在4%以上,教育成为财政一般公共预算第一大支出。

    1. (1) 我国“教育条件保障达到新水平”说明了什么?
    2. (2)  为什么说教育是“国之大计,党之大计”?
    3. (3)  国家从制度上保障和维护每个适龄儿童少年的受教育权,作为正在履行受教育义务的学生,我们应该怎样对待国家赋予我们的宝贵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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