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习近平总书记说:“中国有坚定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其本质是建立在5000多年文明传承基础上的文化自信。”文艺以最直接的方式反映文化内涵,塑造文化形象,并且以审美的方式积淀成丰富多彩的文化形式。当文化自信被赋予最基本、最深沉、最持久的力量时,它理应得到文艺化的表达,在这种表达中,文艺又自觉地成为文化自信的独特力量。
其实,文艺表达的最高境界就是文化表达,而文艺家只有拥有了文化自觉与文化自信,才能够将文化作为自己创作的追求。古今中外的文艺史说明,只有具备了充分的文化含量的文艺作品才能成为经典,优秀的文艺作品不但能够传承文化,将人类文明发扬光大,而且能够参与文化的创造。《诗经》只是一首首诗作?不是,它同时创造了诗经文化。《楚辞》只是一首首歌?不是,它同时也创造了楚辞文化。汉代的石雕是汉代磅礴大气的象征,而“元四家的山水则是典型的文人隐逸文化的代表。《兰亭集序》只是一篇序言?只是一幅书法作品?不是,它是对生命的发现、对自然的礼赞、对宇宙的敬畏。更不要说四大古典名著了,它们博大精深,直至今天,仍然在影响着我们的文化和教育。这些经典都超越了有限的题材与主题,在文化层面创造价值,构建新精神。所以,在文艺创作中,一直有这样一种定律,不管你从哪儿出发,也不管你将镜头与画笔对着什么,是否有文化追求将决定你创作层次的高低。
实际上,文艺创作是有层次的。许多文艺家以为表现什么,就把什么表现好就行了,这种看山还是山的创作是无法具有超越性的。只有不断地向高处攀登,向深处开掘,你才能从有限走向无限,也才能写出精神,写出文化。文化是所有成功文艺作品的光辉。文化表达是文艺创作的最高境界,这样的境界看上去似乎难以达到,其实,就看我们有没有这样的追求,有没有这样的自信与自觉。因为文化无处不在。人类有人类的文化,国家有国家的文化,民族有民族的文化,地域有地域的文化,行业有行业的文化。同时,文化又是在不断变化的。它在变迁,在激荡,在淘汰,在创造,在积累,不同的时代与社会有不同时代与社会的文化。
(摘编自汪政《文化自信与文艺创作》)
材料二
近年来,诸多弘扬中华文化的优质文艺作品次第涌现。《唐宫夜宴》《长安十二时辰》《风起洛阳》等蕴含了浪漫悠久的东方美学品格,《觉醒年代》《山海情》《功勋》等塑造了生动饱满的英雄形象……这些彰显了文化自信的影视艺术作品,有效助力了中国之美的传播。
近期,某动画电影中“宽眼距、吊梢眼”的主角造型引发争议,与此类似的,某产品广告中的“眯眯眼”造型以及部分摄影作品中模特造型等,均被置于广泛讨论之中。一个文化群体的“美”到底由谁来定义?又应该如何定义?这一问题的出现,具有漫长的历史渊源,而对其进行厘清,则其有现实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很长时间以来,在世界文化格局中处于强势一方的西方发达国家,对于包括中国在内的东方国家的文化的定义与描绘从未停止。这种定义和描绘却常常带有误解甚至扭曲,是漠视这些国家的文化本体与历史遭遇的结果。
中国形象、中国之美应该由谁来定义?它应该是怎样的?它可以是怎样的?在当下世界传播格局下,尽快加强自身文化传播能力建设,不让中国形象全由西方想象、判断与决定,是破解这一问题的重要一环。
中国的文化从业者,应加深对自身群体文化的了解,从历时性和共时性的角度,深刻理解我们的文化本源、文化本体、文化构成与文化发展脉络,真正拥有文化自觉意识,真切知晓我们美在何处,因何而美,为何而美,为谁而美。《永不消逝的电波》《高山下的花环》等在中国电影各个阶段涌现出的那些彰显着人民性光芒的优秀作品,《典籍里的中国》《故事里的中国》等塑造了一个个有血有内的人物形象,弘扬了一部部文化经典的电视综艺,无不对中国文化中那些震撼人心的美进行了深刻挖掘,它们向世界呈现了一个有着历史厚重感、文化纵深感的中国形象。
我们的审美观和美学理念来自文化的传承,五千年文明史给了我们文化自信的基础。在中国日益走向世界舞台中央的今天,我们更应传播真正的中国人文之美。
与此同时,文化从业者还应提升传播能力,尤其是跨文化传播能力。在数字时代,跨文化、跨国界传播更有其技术上的便利。《遇见工匠》《伟大诗人杜甫》等一批国际传播纪实作品,表达着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内涵,塑造了可亲可爱可敬的中国人形象,实现了在国际国内的有效传播。
(摘编自陈杰《文化自信才能传播真正的中国人文之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