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小组同学通过搜集资料发现,几乎每年都有犬只伤人的案件。呼和浩特四岁男童小伟被三条狼狗撕咬致死,犬主人康某因违规饲养烈性犬且不采取狗绳、嘴套等有效约束措施,放任其犬只将男孩咬伤致死,因过失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有期徒刑3年。
法律链接:《刑法》(部分)
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因过失犯危害公共安全最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任务一:
第二小组走访街头、小区、公园等采访市民,发现大部分市民对养犬人不遵守养犬规定,遛狗不拴狗绳的行为颇有怨言,认为此举不利社会和谐。
任务二:
第三小组同学开展《文明养犬》宣传工作,分发宣传单,以实际行动助力和谐社会。
任务三:
《文明养犬倡议书》
尊敬的市民朋友们:
文明养大需要全体市民的共同参与和大力支持。为此,我们向广大养大市民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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