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萌芽】
材料一:商鞅曾多次游说秦孝公,均不成功。最后,他以“霸道”游说孝公,“霸道”是强化君主集权,使用刑法,奖励耕织,以经济和军事实力称霸天下的理论。孝公被这种学说深深吸引。
——摘编自王绍东《论商鞅变法对秦文化传统的顺应与整合》
【初创】
材料二:在地方行政机构上,秦始皇废除了古代的封国建藩制度,把全国分为36郡,秦末增至40余郡。郡设郡守,为一郡的最高长官,掌管全郡,一郡之内辖若干县,万户以上的县设县令;不足万户的设县长。郡县的长官均直接受中央政府的管辖。
——摘编自朱绍侯等主编《中国古代史》
【跌宕】
材料三:刘邦共封十国,并且规定只有姓刘的才可以封王。刘姓诸王专制一方,除丞相一职由皇帝任免外,其他一切官员皆由诸侯王任命。汉初的诸侯王实际上形同独立王国,叛变很难避免,高祖死后四十年即有“七国之乱”。……将刘邦同秦始皇相比,鄙陋与圣德立见。
——摘自李定一《中华史纲:从传说时代到辛亥革命》
【巩固】
材料三:平叛“七国之乱”后,景帝在吴、楚、赵、齐等国旧地陆续分封皇子13人为诸侯王,但规定诸侯王不得干预各自封国的政务,“天子为置吏”。……元朔二年,汉武帝准许梁王等将部分国土分与其弟,并下诏“诸侯王分与子弟邑者”,朝廷均已批准。此后,“诸侯惟得衣食租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