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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八上·京山期中)
材料一 八九年前,少数同志,在日本发起同盟会,定三大主义:一、民族主义;二、民权主义;三、民生主义。今日满清退位,中华民国成立,民族、民权两主义俱达到,唯有民生主义尚未着手,今后吾人所当致力的即在此事。
——孙中山
材料二 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中华民国以参议院、临时大总统、国务员、法院行使其统治权。……中华民国之立法权,以参议院行之。……参议院对于临时大总统,认为有谋叛行为时,得以总员五分之四以上之出席,出席员四分之三以上之可决,弹动之……
材料三 1914年,孙中山在日本组织中华革命党,以实行民权、民生两主义为宗旨,以扫除专制政治、建设完全民国为目的。
材料四 孙中山是中国近代政治——共和制的重要催生人。他的学说是“内审中国之情势,外察世界之潮流,兼收众长,益以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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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材料一,指出孙中山认为“民族、民权两主义俱达到”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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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材料二反映的是中国近代哪一部法律的内容?结合材料二,说说该宪法有何进步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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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结合材料三和所学知识,简要说明中华革命党为什么将实行民权主义作为宗旨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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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结合材料四,分析孙中山的学说有何特点。请结合史实说明孙中山是中国共和制的“重要催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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