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名称
标准
处置
第一类
商人、商业资本家或农 村工商业家
以商业收入为全部和主要来源者
按照地主、富农处理
第二类
地主、富农兼商人或商 人兼地主、富农
占有并出租大量土地,超过当地地主土地 平均值,农业收入和商业收入兼有
第三类
小商小贩
没有或只有少量土地和资本,不雇请店 员,自己从事商品流通者
按贫农处理
注:如因劳力不足而出租土地者,不得以地主论,被称为小土地出租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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