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周朝设立了“三老五更”制度,“三老五更”各一人,都是知识渊博、德高望重的老者。乡饮酒礼也是为了“尊贤尚齿”而设。《管子-入国》记载“家中有七十以上的老人者,国家除了免费供应酒肉,还可根据老人年龄的不同,免除其一子、二予以至全家的赋役。官府编制中设“掌病”一职,负责给老人“问疾”。汉代还从精神层面实行优待老人的各项措施,比如赐老人荣誉性的爵位或官衔。魏晋南北朝时期,出现了真正意义上的“养老院”。唐代很关注精神养老,即“色养”,简单来说就是赡养老人要和颜悦色,关注到老年人的心理需要,如给老人脸色看,即视为不孝,甚至会受到惩戒。如何惩戒不孝之人也是历代养老制度和措施中的重要一环。宋代将南北朝的”养老院”制度进一步发扬光大。明清时期,人口数量大增,官办养老院无论是从资金,还是从人力上都已经力不从心,所以民办养老机构迅速发展。 ——摘编自孙津华《中国古代养老制度及启示》
材料二 西欧是现代社会保障制度比较完善的地区。早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西欧诸国已进行一些社会保障立法。1870-1914年,西欧各国都在采取措施、制定方法,建立以社会保险为核心内容的现代社会保障制度。二战后,西欧逐步建立起面向全民的社会保障网,除退休金、失业和医疗工伤三大保险外,还设立了孕、产妇补贴、幼儿、学童补贴等几十种项目。欧共体也逐步形成自己的社会政策。1972年,欧共体“社会行动纲领”把解决失业特别是青年人和残疾人的就业问题列入优先目标之一。
——摘编自于建定《英国在西欧现代社会保障制度建立过程中的历史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