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高中历史 /
  • 1. (2021高二上·柯桥期末)  乡村精英的地位和乡村治理的走向在中西方走向近代的关口有着截然不同的历史命运,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13世纪末叶,庄园中富裕农民兴起,成为“头面人物”,也称“庄头”,他们在村庄中担任各种公职的……最迟到15世纪中期,……没有他们的合作,领主就难以进行管理。庄园法庭有一定的诉讼程序……很久以来就依袭一种约定俗成的惯例进行诉讼和审判,这些惯例规定既保证领主对地租的占有,同时也是对领主任意勒索的限制。在法庭上,庄头及其他庄园的执事人员常常作为起诉人,对那些侵犯领主特权的人进行指控;佃户包括农奴佃户则根据惯例据理力争。法庭由庄园全体成员组成,出席法庭和参与判决是庄民的义务,也是他们的权利……庄头常常起到“召集人”、“中间人”的角色。

    ——摘编自侯建新《转型时期的西欧与中国》、[英]马修·黑尔《英格兰普通法史》等

    材料二 由科举进入仕途的人在宋代以后逐渐增多,他们构成了乡贤的主体,并逐渐参与到地方事务中来。儒士吕大钩辞官回乡后,制定了《吕氏乡约》,对乡民修身、立业、齐家、交友、互助等方面作出规范性的要求。在该乡约的引领下,当时的蓝田地区民风淳朴,甚至关中一代的社会风气也深受其影响。……明代中叶商业兴起,社会流动加剧,各地乡贤主持的善会、善堂大量涌现,族内更有“义宅”、“义冢”,尤其有“义田”(原指称为赡养族人或贫困者而置的田产)补充“学田”(由国家拨给或者学校自行购置一定数量的土地以助办学)之举……明代,乡约改为宣讲朱元璋“孝顺父母、尊敬长上、和睦乡里、教训子孙、各安生理,毋作非为”“六谕”,并以《大明律》解释……清代乡约基本沿袭明朝模式,《大清律例》进一步渗透。

    ——摘编自人教版选择性必修1、浙江义门陈氏宗族等

    1. (1)  根据材料一,指出西欧中世纪“头面人物”产生的基本条件,并概括他们在西欧庄园自治中的作用。
    2. (2) 宋代之后,乡贤逐渐成为地方治理的重要力量。根据材料二,结合时代特征给“乡贤”以定义,概述其在基层治理中所起的作用,用一句话指出清代乡村治理的走向。

微信扫码预览、分享更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