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高中思想政治 / 单选题
  • 1. (2023高三上·肇州月考) 某村村民甲、乙订立借款合同一份:2019年10月11日甲借给乙10万元,乙交付甲一件做工精美的黄金饰品作担保,约定乙归还本金和利息时里归还该饰品,如乙无力还款。则该饰品归甲所有。2020年5月11日,乙归还5万元,余款一直拖着不还,甲多次催要无果。据此(   )

    A . 甲可以根据合同条款直接占有乙的黄金饰品 B . 甲可以将乙质押的黄金饰品变卖后优先受偿 C . 2022年10月12日甲起诉乙法院不再支持 D . 乙拖欠借款不还,违背协作履行、诚信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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