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修改《立法法》和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
材料一 我国立法工作积累了很多成熟有效的立法经验,党的二十大对新时代法治建设提出了新要求,有必要对《立法法》进行修改。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到各地进行了调研座谈,征求法律专家意见。修正草案在中国人大网两次公开征求意见。新修改法案中增加了“设立基层立法联系点,广泛征求基层群众和各方面人士对有关法律草案的意见”等实践经验。“省、市等地方可以建立区域协同立法工作机制”“合宪性审查程序、对象和处理主体”在新法案中都做了明确规定。
材料二 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我国发展面临新的战略机遇新的战略环境,深化国家机构改革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举措,国务院机构改革重点是加强科学技术、金融监管、数据管理等重点领域的机构优化和调整。
在银保监会基础上组建的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统一负责除证券业之外的金融业监管,统筹负责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权益保护,加强风险管理和防范处置。中国人民银行对金融控股公司等金融集团的日常监管职责等,统一划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从整体来看,这些改革举措进一步明确了金融监管的职责分工,有助于提高金融市场运行效率,为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立法法》修改和国务院机构改革与时代同步,与改革同频,汇聚人民期待,彰显人民意愿。
《立法法》修改和国务院机构改革与时代同步,与改革同频,汇聚人民期待,彰显人民意愿。结合材料,运用依法治国的知识加以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