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谢某在网上看到一则“拉新”的广告,让新用户注册APP就能有报酬,试做后收到了“返来”的佣金。为了拉到更多的“新人”,谢某以7元一个的价格购买手机号和验证码,再去注册新用户做任务获取佣金。在短短两个月时间里,谢某利用他人信息注册了数千个账户,非法获利5134元。2023年8月,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谢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
材料二 福建省厦门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托税收大数据,通过精准分析,发现网络主播姚某从事直播取得收入,利用虚假申报手段偷逃个人所得税236.3万元,少缴其他税费1.18万元,在相关税务机关配合下,依法对其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545.8万元,并向姚某送达了税务行政处理处罚决定书。税务稽查工作人员表示,税务部门将进一步依法加强对网络直播行业从业人员的税收监管,不断提升网络直播行业从业人员税法遵从度,促进行业长期规范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