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能够进行思维是人类的特权——正是思维的能力,使人类超越了自身体力上的限制,取得了相较于其他生物而言更加令人骄傲的成就。人工智能是近年来引起人们很大兴趣的一个领域,经常被简写成“AI”, 它是否具有人的思维呢?
AI的目标是用机器尽可能地模仿人的精神活动,或许还能在这些方面最终改善并超出人的能力。迄今为止,AI已经进展到何种程度呢?可以公正地说,AI虽然的确做了许多聪明的事,但其对真正智慧的任何模拟都还远未成为事实。柯尔贝在20世纪60年代中期发展的电脑程序成功地模拟成一位精神疗法专家,以至于某些病人发现自己宁愿要电脑而不要人类的医疗家,并且对电脑比对人类更愿意袒露自己的内心。虽然这会给人一种电脑具有某种理解力的可怕印象,然而在事实上它一点儿也没有,它只不过是遵循着某种相当简单的既定规则而已。
计算机下棋也许是机器被认为能够“智慧作为”的最好例子,因为一些机器在与人对弈时实际已达到极受尊敬的“国际大师”的水准。其实,下棋机除了精确的计算能力外,还大大地依赖于博学多闻。如果落子动作要求非常快,下棋机总的来说比相当多的弈手都要高明一些,如果每一着允许的时间更长,则弈手的表现相对地要比机器好。人们可以依照如下事实来理解这一切:电脑是基于准确和快速的广义的计算来决策,而弈手则依赖于利用相对缓慢的意识作出“判断”。
一些人宣称人工智能已经为理解精神品质,譬如快乐、痛苦、饥渴等提供了途径。以格雷·瓦尔特的乌龟①为例。它的行为模式在电池快用完时就要改变,然后它以被设计好的行为方式补充自己的能量存储。这和人类或任何动物感到饥渴时的行为非常类似。当瓦尔特乌龟以这种方式行动时,我们说它饥饿了,并非错误的语言表达。动物在饥饿时,无疑存在某些类似的动作,但是动物的行为模式的改变会更加复杂、更加微妙。
现在假设我们的仪器按照这些要求已被成功地制造出来。我们有什么权力去宣称它的苦乐值为正时它确实感到快乐,为负时就感到痛苦呢?AI的观点是,我们简单地从仪器行动的方式来判断。由于它以一种增加正值及避免负值的方式行动,所以我们可以合理地把它的正值定义为快乐,把负值定义为痛苦——这一点与人类对快乐和痛苦的感受是以结果而作出反应的一般事实也相吻合。然而,正如我们都知道的,人类的事情实际上并不像这种描述这么简单:我们有时似乎特地去招惹痛苦,或者故意回避某种快乐——很清楚的一点是,人类的实际行为是由比这些复杂得多的判断依据所导引的。
仅靠计算不能唤起快乐或苦楚,不能恋爱或沮丧,它也不能具有一个真正自发的目的。这一切难道不是“显而易见”的吗?
(选自罗杰·彭罗斯《皇帝新脑》,有删改)
注①:格雷·瓦尔特的乌龟:20世纪50年代早期制造的第一批人工智能电器之一。这类电器能够在地面上四处爬行(因此被戏称作”乌龟“),还能寻找离得最近的插座并自动充电。
材料二
意识,或者说是认知,是一种对于思想的发生过程以及我们控制这种思想过程的能力的认识。如果承认意识是由物质过程产生的,那么从理论上来说,它们是否可以被创造出来而且是在人工智能中被创造出来,答案应该是很清楚的。
丹尼尔·丹尼特于1991提出一种思想模型, 在这种模型中多股信号流同时在大脑神经网络中传递。每一组信号流代表一种尚未发展为意识的原始念头,各种同时出现的原始念头可能代替了对实体某些部分的互为补充或互为冲突的看法,大脑在不断地处理信息、收集新数据的过程中,去除意识“草稿”中的某些部分而加强另外一些部分,最终会从这些混杂物中得出一个单一的、完整的、圆满的模式,也就是出现了清晰的思想。例如,一个司机一瞥之下看到有什么东西飞快地窜过前面马路,一个原始念头可能对这个景象作出解释:可能是松鼠。第二个可能倾向于是一只猫,第三种念头可能认为是鸟从头顶飞过的影子。把这样东西的尺寸、速度、颜色的信息都考虑进去之后,司机的大脑很快能得出结论:是猫。于是,草稿成了清楚的影像。
丹尼特并没有详细说明到底是什么样的物质机械装置使大脑具备了从一大批原始念头中得出一个完整清晰的思想的能力,但是就像他自己承认的那样,意识产生于过程,也就是从信号间作用的模式到稳定的现象模式的过程,与神经网络系统有相似之处。那么同样,是否一个人工神经网络系统也可以得到类似于意识的东西了呢?
现有的神经网络已经显现出一些特性,这些特性与一些简单的意识元素非常相似。事实上人工神经网络已被证明,至少大体上来说,完全适合用以模拟那些可能有大脑意识来源的所有物质机械装置。当然,所有这些并不包括有名的牛津大学的物理学家罗杰·彭罗斯倡议的物质机械装置。彭罗斯排除了所有的人工装置可以模拟意识的可能。近些年来,彭罗斯并不被人工智能界欢迎。
(选自戴维·弗里德曼《制脑者——创造与人脑匹敌的智能》,有删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