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福建省作为人社部确定的36个个人养老金制度先行城市(地区)之一,在全省范围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均可参加个人养老金。
个人养老金是指政府政策支持、个人自愿参加、市场化运营、实现养老保险补充功能的制度。这一制度引导个人财富投向长期养老金融产品,能进一步优化国民退休收入结构。个人养老金制度的实施,是适应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养老保障需求的必然要求,发挥着巨大的稳定器作用,有利于在基本养老保险和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基础上,再增加一份积累,退休后能够再多一份收入,让老年生活更有保障、更有质量。
运用“我国的社会保障”的相关知识,谈谈个人养老金制度实施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