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87年大卫为鼓舞革命者为信仰和真理而献身的精神,创作了油画《苏格拉底之死》。画中所描绘的就是苏格拉底服毒自杀的情节,在一个阴暗坚固的牢狱中展开,苏格拉底庄重地坐在床上,亲人和弟子们分列两旁;牢门半开,从门缝中射进一束阳光,使画中人物在黑暗的背景衬托下格外突出;苏格拉底位于视觉中心位置,他裸露着久经磨难的瘦弱身子,高举有力的左手继续向弟子们阐述自己的见解和观点,同时镇静地伸出右手欲从弟子手中接过毒药杯,面临死亡悠然自得。弟子们个个聚精会神地倾听老师的演讲,竟忘了老师死亡将至。苏格拉底被判处有罪以后,他的学生已经为他打通所有关节,可以让他从狱中逃走,并且劝说他,判他有罪是不正义的。然而苏格拉底选择了慷慨走向刑场,视死如归。他的理由:我是被国家判决有罪的,如果我逃走了,法律得不到遵守,就会失去它应有的效力和权威。当法律失去权威,正义也就不复存在。这声音不是悲剧的,这是智者在用生命诠释一个法律的真正含义——法律只有被遵守才有权威性。只有法律树立了权威,才能有国家秩序与社会正义的存在。不难理解苏格拉底之死对于西方法治文明的重大意义:也许法律会一时枉正错直,但在世俗之城里只有一个人人必须遵守的法律,只有在每个苏格拉底都服从法律的基础上,雅典人民才有法治的保障。在这个意义上说,苏格拉底必须死,因为雅典的法律需要生存。所以苏格拉底然选择了赴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