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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2024九上·深圳期末) 【德法同行】

    近年来,随着人工智能和大数据的广泛使用,泄露、盗取、贩卖、滥用公民个人信息的事件频发,给个人生活和社会带来严重危害。为此,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自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其中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处理个人信息,由履行个人信息保护职责的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拒不改正的,处一百万元以下罚款。”以下是两位同学的观点。

    小明:泄露、窃取、贩卖个人信息是毫无底线、见利忘义的行为,应受道德谴责。

    小东:有了这些法律规定,我们再也不用为个人信息受到侵犯发愁。

    请结合材料,运用所学知识,分别评析两位同学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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