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被告人何某为获取非法利益,未经商标权利人授权,从广州等地以非正规渠道低价购入假冒品牌箱包,再以“直播带货”的方式进行售卖。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宣判,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被告人何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①网络并非法外之地,要守法 ②恪守网络规则,增强底线意识
③要尊重和维护他人的知识产权 ④“直播带货”是违法行为,应取缔
微信扫码预览、分享更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