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英国学校医疗服务体系的建立缘于 20 世纪初英国学校儿童严峻的健康状况。
英国教育部主持制定的 1907 年《教育(行政供给)法》,是英国建立学校医疗服务体系的第一部全国性法令。按照教育部规定,每个地方教育当局的学校医疗服务人员至少包括 1 名学校医疗官和 1 名助理医疗官。1908 年,英国教育部要求各地设立校园医院以确保对患病儿童进行更为科学的检查和治疗。1910 年英国部分地区的校园医院可提供包括视力缺陷检查、外部视力疾病、体癣等皮肤病变、口腔疾病及对寄生虫的控制等治疗服务。英国学校医疗服务体系对英国学校儿童健康状况的改善产生了积极的影响,为英国现代福利国家的形成奠定了坚实基础。
——王萍《英国学校医疗服务体系的历史考察(1907-1938)》
材料二 20 世纪初,日益严重的童工健康问题和婴幼儿高死亡率问题引起了美国政府和社会民众的普遍关注。1912 年美国成立联邦儿童局,1921 年颁布了《母婴法案》,授权联邦政府进行监督,并向各州提供配套经费,支持相关机构宣传母婴健康知识,并在此后建立了 3000 所健康保育中心。1935 年颁布的《社会保障法》设立未成年儿童援助计划,在法案实施的四年里,儿童福利项目的联邦拨款增长了 73%。二战后的数十年里,涌出了大量有关儿童及母亲营养不良的研究报告,儿童健康问题开始受到高度关注,这一时期美国陆续颁布了多项政策来促进儿童健康。这些政策增加了儿童接受所需医疗服务的机会,也减轻了其家庭的财务负担和经济压力。
——陈静《美国儿童医疗保障政策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