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编自陈业新《中国环境史中的儒家生态意识》
材料二《大清会典则例》载称,乾隆七年诏云:“《周礼•太宰》‘以九职任万民’……不独以农事为先务……故因地之利,任固以树事,任牧以畜事,任衡以山事,任虞以泽事……如果园固、虞衡、鼓牧之职以次修举,于民生日用,不无裨益。国家承平日久,生齿日繁,凡资生养赡之源,不可不为急讲……督抚大吏身任地方,所当因地制宜,及时经理……俾地无遗利,民无余力……至于竭泽焚林并山泽树富一切侵盗等事,应行禁饬。” ——摘编自陈业新《中国环境史中的儒家生态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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