彼人臣之公,治官事则不营私家,在公门则不言货利,当公法则不阿亲戚,奉公举贤则不避仇雠,忠于事君,仁于利下,推之以恕道,行之以不党,伊、吕是也。赵宣子言韩献子于晋侯曰:“其为人不党,治众不乱,临死不恐。”晋侯以为中军尉。河曲之役,赵宣子之车干行,韩献子戮其仆。人皆曰:“韩献子必死矣,其主朝升之,而暮戮其仆,谁能特之? ”役罢,赵宣子觞大夫,爵三行,曰:“二三子可以贺我。”二三子对曰:“不知所贺。"宣子曰:“我言韩厥于君,言之而不当,必受其刑。今吾车失次而戮之仆,可谓不党矣,是吾言当也。”晋文公问于咎犯曰:“谁可使为西河守者?”咎犯对曰:“虞子羔可也。”公曰:“非汝之仇也?” 时曰:“君问可为守者,非问臣之仇也。”子羔见咎犯而谢之曰:“幸赦臣之过 , 荐之于君,得为西河守。”咎犯曰:“荐子者,公也;怨子者,私也,吾不以私事害公事,子其去矣,顾吾射子也!”楚令尹子文之族有干法者,廷理拘之,闻其令尹之族也,而释之。子文召廷理而责之曰:“吾在上位以率士民士民或怨而吾不能免之于法今吾族犯法甚明而使廷理因缘吾心而释之是吾不公之心明著于国也。执一国之柄,而以私闻,与吾生不以义,不若吾死也。”遂致其族人于廷理,曰:“不是刑也,吾将死。”廷理惧,遂刑其族人。成王闻之,不及履而至于子文之室,曰:“寡人幼少,置理失其人,以违夫子之意。”于是黜廷理而尊子文,使及内政。国人闻之曰:“若令尹之公也,吾党何忧乎?”乃相与作歌曰:“子文之族,犯国法程。廷理释之,子文不听。恤顾怨萌,方正公平。”
(节选自《说苑•至公》)
①赵宣子觞大夫,爵三行,曰:“二三子可以贺我。”
②吾不以私事害公事,子其去矣,顾吾射子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