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对外开放深入推进,为有效应对风险挑战,以法律手段更好维护我国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加快涉外立法工作迫在眉睫。
材料一 按照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十三届、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接续努力,在不到一年时间内,高效地审议通过了对外关系法。2022年10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就对外关系法草案进行初次审议。审议后,按照立法程序,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将草案印发各省(区、市)、中央有关部门、基层立法联系点等征求意见,同年12月,在中国人大网公布草案,向社会征求意见。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召开座谈会,听取中央有关部门和专家学者的意见,并赴地方进行调研。2023年6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关系法》。
材料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关系法》在总则中明确:“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人民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以及公民,在对外交流合作中有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尊严、荣誉、利益的责任和义务”;在目标任务中明确:“发展对外关系,坚持维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