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赔款2100万银元;割香港岛给英国;开放广州、福州、厦门、宁波、上海五处为通商口岸……
材料二:割辽东半岛、台湾全岛及所有附属各岛屿、澎湖列岛给日本;赔偿日本兵费白银2亿两;开放苏州、杭州等为商埠;允许日本在通商口岸开设厂。
材料三:清政府保证严禁人民参加各种形式的反帝运动;清政府拆毁大沽炮台,允许帝国主义国家派兵驻扎在从北京到山海关的铁路沿线要地;划定北京东交民巷为使馆界,允许各国驻兵保护,不准中国人在界内居住……
——摘自人教版《中国历史》八年级上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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