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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2024高三上·湖北月考) 阅读材料, 完成下列要求。

    李某退休后跟儿子一起生活。2010年,他立下自书遗嘱,决定在其去世后,全部存款和一套房屋由儿子继承。后因儿媳妇不孝顺,李某搬到女儿家居住。2014年,李某又立了一份遗嘱并作了公证,将全部存款归女儿,房屋由儿子继承。2018年,李某病重住院期间, 女儿悉心照顾,但儿子很少去探望。李某弥留之际,在神志尚且清楚之时, 当着三位医护人员的面立下口头遗嘱,将其全部存款和一套房屋都留给女儿继承。李某去世后,儿女在继承遗产时发生纠纷,李某的儿子坚持适用公证遗嘱,要求获得房屋的继承权。 李某的儿子认为:个人所立的遗嘱只有经过公证才具有法律效力, 李某2018年立下的口头遗嘱是在其弥留之际所立, 没有经过公证, 因此不具有法律效力。

    1. (1)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说明李某的财产应如何处理并说明理由。
    2. (2) 运用《逻辑与思维》知识,说明李某儿子的推理结论是否正确并分析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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