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题。
材料一:美国读者反应批评运动的代表人物斯坦利·费什说:“解释策略的根源并不在我们本身,而是存在于一个适合于公众的理解系统中。”也就是说,阐释策略的根源不在于阐释者本身,而在于合乎公众的理解系统,而这个理解系统就是指公众的生活环境与背景、公众思维行为与习惯以及公众所处时代的主流精神或公共理性等。
按照解释学的视角,朱熹对古礼的阐释,将其置入公众理解系统的“俗”中,方为“家礼学”阐释之“策略根源”。因此,朱熹阐释古礼的一种路径与方法,就是将其置入唐宋社会转型后庶民的现实生活环境与背景,融入庶民的思维行为与习惯,并纳入宋明理学(朱熹时代的哲学主流精神)解释框架中,以理“格俗”,使《家礼》得到公共度量的有效阐释。
朱熹制《家礼》以“理”贯之,并赋予礼之天理内涵,将孔子的道德之礼、制度《周礼》创造性转化为朱熹式“天理之节文,人事之仪则也”。他强调:“礼即理也,不是天理便是私欲。入于私欲,虽有意于为善,亦是非礼,无人欲即皆天理。”入天理者,方能称礼;入私欲者,皆为非礼。因此,以“天理”为本而“格俗”,必须将不合“礼义”之本者,果断“以礼废俗”。朱熹的《家礼》,便既秉承圣人制礼主旨与大义,也合乎宋明理学之精神。面对宋代追求奢靡的社会风气之俗,《家礼》开启“尚俭反奢”之风,主张人品是婚姻的第一要素,婚姻双方不应该一味贪围对方的财产。《家礼》虽保留“纳采”一礼,但必以“议昏”为先,警告世人,须先察其婿与妇之性行,及家法何如,勿苟慕其富贵。如果想因妇财以致富,依妇势以取贵,则有损丈夫之志气。
《家礼》虽然将不合“礼义”之本者“以礼废俗”,但却将合“天理”“礼义”之本者,“以俗合礼”,以“从俗”“从简”为导向,调和古礼与现实生活的相互排异,使之简便易行。《家礼》吸收了唐宋社会新世俗,将合乎经义、不害礼义的习俗纳入礼文之中,将一些适应人们生活又不违背礼义的“俗”,及时纳入冠、昏、丧和祭礼之中,并适度变革古礼,进行“合礼化”的阐释。正如古礼所云“礼从宜,使从俗”以及“君子行礼,不求变俗”也。
朱熹通过对古礼的公共阐释,通过对古礼之“理”的格致,展开对宋代时下“俗”的批判与吸收,重建儒家古礼对于民众日常生活的意义,在内化于民众的自觉行动中,实现见之明、信之笃、守之固。这种将外在之“礼”与内在之“理”圆融不二、将坟典之“礼”与市井之“俗”安顿整齐的公共阐释思路,值得我们当代人借鉴与思考。
(摘编自毛国民《朱熹〈家礼〉以理格俗的有效阐释》)
材料二:家礼以维系人伦关系为轴心,既含有伦理道德规范,又包括待人接物的日常礼节和冠婚丧祭人生礼仪,蕴含着人们为人处世的基本机制。个人处于伦理关系之中,相互存有伦理义务,不同于西方原子式个体,仅注重个人权利。人们在家礼潜移默化的影响之下,不仅“谨名分、崇爱敬”,亦即培养起对家人的亲爱和尊敬意识,使自己的生命充盈着深情厚义,而且通过特定人生仪式的恰当表现,以获得社会认可和归属感。
家礼作为维系家族共同体的运行机制,能够对家族成员进行严格的制度规约和道德劝诚,从而增强家族的凝聚力,以便维持家族的持久稳定。当自上而下的国家管理不能达到理想效果时,宋明儒者转而采取自下而上的整齐家族、教化社会的活动方式。“札下庶人”、增设祠堂等都有助于家族血缘共同体的建设,从而发挥散宗收族的凝聚和教化作用。
历代儒者高度关注与重构家礼,是因为“化民美俗”是其改善世道人心的基本方式。他们以道自任,一方面对于现实生活中违背儒家伦理道德理念的异端风俗予以辨证和批判,另一方面也积极参与到礼仪制作和实践之中,倡导推行新礼。从而实现移风易俗的教化目标。宋明儒者有鉴于以王权为中心的等级森严的朝廷礼仪,容易造成君臣与君民之间的情感疏离与关系阻隔,如天渊然,在社会上难以发挥礼教的功能。所以,他们致力于建设以人与人之间的礼敬为中心的家礼乡仪,重新恢复尊卑长幼等差有序的社会生活秩序,承担起了导化世风的历史使命。
毋庸讳言,传统家札文化也存在着与现代伦理观念与礼仅规范相悖之处,对此,我们需要立足于现代社会基本价值理念,对其进行评析和转化,找准当代人的札仪标准、安顿当代人的社会生活秩序,
(摘编自王钧林、王法强《家礼教化功能探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