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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高三上·辽源期末)
宋某(24 岁)无证驾驶摩托车去工地途中,为避让人行道的学生,急速驶入了路面维修的开掘 路段(设置了临时警示装置,但不明显),因速度过快从摩托车上摔下受伤,致轻伤二级。宋某认为, 受伤路段的市政维修部门应当承担责任,遂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后续治疗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各项费用,其计 10 万元。对于该案件的分析正确的是( )
①宋某无证驾驶属于违法行为,市政维修管理部门不承担相应责任
②宋某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该负责对自己安全的注意义务
③市政维修部门行为与宋某受伤存在因果关系,应该承担侵权责任
④该案件属于典型的“民告官”行政诉讼,由市政维修部门来举证
A . ①②
B . ①④
C . ②③
D . ③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