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唐太宗的宗旨是“天下和为一家”。……随着海外贸易的扩展、出现了一批闻名海外的对外贸易港口,广州、交州、扬州、明州被称为唐代四大贸易港口,市舶司也在唐代正式出现,负责管理进出口贸易以及其他各种对外事务。此外,唐政府还在长安、扬州等地为来华经商的波斯、阿拉伯侨民设“蕃坊”特区,之后这些地方发展为繁华商业区。
——摘编自李庆新《唐代广州贸易与岭南经济社会变迁》等
材料二 康熙二十四年(1685年),清政府撤销全部市舶司,设立江、浙、闽、粤四处海关。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乾隆南巡,在苏州目睹的洋商船只络绎不绝现象引起他的警觉,于是乾隆下旨除粤海关外,撤销所有其他海关,是为“一口通商”。广州十三行是经朝廷授权的唯一对外贸易代理机构……1759年,清廷颁布《防范外夷规条》,规定洋商到广州后,应在指定寓所居住,由行商管束稽查,不许随意出入,非受买办之直接监视,不许外国船舶与其他商民之交通;不准购买中国书籍、学习中国语言文学;等等。
——摘编自徐中约《中国近代史》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