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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2023高二上·东莞期末)  司法制度是政治制度的重要内容,折射了文明的传承与发展、碰撞与交流。阅读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唐朝在地方官署设置受理不同类型案件的机构和审理人员, 府设置户曹、 州设置司户参军,主要负责审理民间争讼案件,“剖断人之诉竞,凡男女婚姻之合,必辨其族姓,以举其违。凡井田利害之宜, 必止其争讼,以从其顺”。唐朝有关婚姻、 争财等纠纷的案例,见于《敦煌吐鲁番唐代法制文书考释》《折狱龟鉴》等文献当中,其中涉及争财的案件通常不予定罪处罚,而是通过一定的审判技巧化解。

    ——摘编自陈光中《中国古代司法制度》

    材料二

    1911年,沈家本主持修订的《大清民律草案》完成,它既借鉴了资产阶级民法原则和理论,也有因循守旧的内容。清末修律未竟之业,民国继之,1926年《民国民律草案》完成并颁布。1929年南京国民政府继续编修民法典,通过并颁行《中华民国民法典》。纵观中国近代三次民律的编订,都有学习西方并开展习惯调查,但调查成果基本未能影响法典编订,不过是刻舟求剑式的学习西方。

    ——摘编自陈颐《制作“习惯”:近代民法典编纂的习惯调查》

    1. (1)  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唐朝处理民事纠纷的特点并简析其成因。
    2. (2)  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述中国近代三次民律编订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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